以公开促公正——新晃县检察院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举行公开听证
2022-06-02 16:18:5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向东 向全有 | 点击量:6955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向东 向全有)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近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召开检察听证会。听证会由副检察长李新平主持,邀请人民监督员、公益诉讼“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

2021年7月,余某某电话邀约黄某某、张某某到新晃县林冲镇唐家村的一条溪流内用电鱼机电鱼。经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认定,余某某使用的电鱼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和《湖南省渔业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中禁止使用的渔具,三人的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同时破坏了当地渔业资源,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新晃县检察院将该案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后,督促余某某等三人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并在《正义网》公开赔礼道歉,现社会公共利益已得到保护,新晃县检察院拟对该案终结审查。

新晃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阐明证据、充分释法说理后,听证员进行评议,认为检察机关能结合案情,明晰法理,对案件处理得当,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这该起案件的拟办意见。

本次听证会,检察机关广泛听取各方代表意见,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宣传检察机关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落实中央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让新晃的山更青,水更绿。 

责编:李林俊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