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检察:召开诉前磋商座谈会 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2022-05-27 18:31:39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 | 点击量:750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李灏维 郝佳佳)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有效维护社会公益,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案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的规定,5月25日,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对立案办理的5件学校食堂管理不规范的案件召开磋商座谈会,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灏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唐山及相关办案人员等参加磋商座谈会。
本次磋商座谈会,旨通过诉前磋商的方式,切实推动解决会同县个别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磋商会上,该院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办理和证据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唐山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介绍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及下步工作方案。该院副检察长李灏维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和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提出了检察监督意见。
经过磋商,确认了学校食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事实、市场监督管理局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法律依据、整改方案等事项,并形成了会议记录。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对于增强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沟通交流,增进共识具有重要作用。下一步,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运用听证、磋商等办案模式,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有效减少分歧,共同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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