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行动不便 巡回法庭“搬”进农家
2022-05-12 10:39:22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廖悠悠 | 作者: | 点击量:9744         

法制周报·新湖南讯( 通讯员 张丽雯)5月11日上午,因被告人行动不便,无法正常到庭参加诉讼,蓝山县法检两院以“巡回法庭”进乡村形式,现场审理某村村民李某某非法持有枪支一案。

2012年,被告人李某某在其父亲去世后继承所得3支“鸟铳”,在明知自己没有持枪证的情况下,将3支“鸟铳”一直存放在其老房子处。今年2月27日,“鸟铳”被蓝山县公安局毛俊派出所民警查获。经鉴定,3支枪支疑似物中有2支枪管锈化堵塞,枪托腐化,另一支“鸟铳”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1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对上述事实无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犯罪情节、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被告人悔罪服判。

庭审中,承办检察官结合案情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希望被告人及村里的每个公民,从本案中吸取教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此次“上门开庭”,着眼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将法治的善意落实,为当地的群众呈现了一堂有理有据的法治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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