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执行 点亮小微企业护航灯
2022-04-27 14:55:43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刘斯 | 点击量:20765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刘斯)“之前是我误会曾法官了,结果我很满意!”在执行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到位后,申请执行人对着执行法官曾彪连连点赞。

去年1月,作为原告的某防水保温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文某诉至武陵区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文某应向某防水保温公司支付款项9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文某一直未能完全履行法定义务,某防水保温公司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文某公司属于小微企业,因收不回甲方的工程款,运营情况不太乐观。若此时直接对文某采取强制措施,很可能会严重影响其当前正常经营。

“明明文某有房有车,你们却不强制执行,法院太不作为了!”见执行法官没立即采取强制措施,某防水保温公司法人代表表示了不理解和质疑。

“文某名下的房、车资产已抵押给银行贷款。作为建设方,开发商也没把工程款给他结清。文某欠你100万,已经支付了50万,他还有其他公司的款项、工人工资要结,贸然查封冻结他的财产,文某公司运行可能会出问题!”

“我们考虑的是,如何在不影响文某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给你把钱结清。”面对申请执行人的质疑,执行法官曾彪耐心地解释缘由。

“我只是想要结清工程款,并不是想要文某的公司搞不下去,那法官你说该怎么办?”

为找到一条“既能维护防水保温公司的胜诉权益,又不影响文某公司运转”的双赢之路,执行法官曾彪多次和双方负责人进行沟通,并找来了文某承揽工程的发包方。

“文某没钱给你,是因为房地产公司没给他钱。现在房地产公司有房没钱,那就直接把房子抵给你,你看这个方案行不行?”

经过执行法官曾彪的多次协调,三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某房地产公司相应价值的公寓楼和已产生商业价值的门面直接抵给防水保温公司。

至此,在执行法官曾彪的善意执行下,该案案结事了。

责编:李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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