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介入,江西籍农民工要回拖欠的工资
2022-03-15 12:14:57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万丹 | 作者:罗霞         

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罗霞

3月初,在娄底市务工的汪某向《霞姐帮帮帮》栏目打来电话,感谢记者介入,其所务工的某工程技术公司已将拖欠的工资发放到位。

2月28日,汪某致电本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称其2021年11月2日到娄底市某工程技术公司上班,与公司主管约定劳务报酬150元1天,外加3元/天补助。上班满1个月后,未见发放工资的汪某找到公司相关负责人问寻,被告知需要压3个月再发放。汪某向公司索要签订的劳动合同,但公司拒绝提供。

2022年1月19日,汪某辞职并向公司负责人提出发放工资或提供欠条,公司再次拒绝。随后,汪某多次催讨工资未果。

得知情况后,《霞姐帮帮帮》栏目记者随即找到某工程技术公司负责人了解情况。该负责人向记者提供了汪某的员工履历表,主管部门意见一栏中写着“同意试用,按4130/28天的标准计发工资。”该表同时有汪某签名。

但汪某否认自己曾在这样的表上签过字,表示自己是从江西过来务工的农民,基本不会写字,表上的签名与自己写的相差甚远。

双方各执一词,眼看矛盾即将升级。最终,在记者的劝说下,该公司很快将汪某工资发放到位。

霞姐提醒,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在和务工人员商定工资时,往往都是口头约定。读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切记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数额、发放方式等具体信息,或要求立字据、录音等,以免出现法律纠纷时,无法提供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编: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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