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包案让矛盾“一次”化解
2022-03-14 11:47:55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李翔 廖悠悠 张慕子 唐晓莹 | 点击量:10445         

法制周报讯(记者李翔 见习记者廖悠悠 通讯员 张慕子 唐晓莹)我不知道判决后会留下案底,当时不懂法,后来才知道留了案底对自己、儿女都有影响,所以想着来申诉。”近日,刑事申诉人黄某(原审被告人)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递交刑事申诉状时说道

黄某原是一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员工,2015年10月,因公司账目问题与公司老板刘某发生争执,一气之下用玻璃水杯砸向刘某,致使其上嘴唇破裂、牙齿断裂,造成刘某轻伤二级的损伤程度。2016年8月,法院判决黄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根据最高检《关于开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方案》,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尽快化解矛盾,首次申诉案件会由院领导包案办理,你的申诉案件将由我院副检察长刘立负责。”该院决定受理此案后,将首次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告知了黄某及律师。

在查阅了案卷卷宗和黄某提交的案件材料后,该院认为黄某犯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决定不予支持监督申请。但与黄某多次交流后,黄某仍表示:“这个案子会给自己留下案底,检察机关应该重新调查。”

为进一步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进矛盾的化解,该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该院副检察长刘立主持会议,邀请公安机关代表、人民监督员、辩护人、值班律师参加,通过“阳光检察”让黄某解开心结。

“我认为公安机关未提取关键物证玻璃杯,证据不足,而且我没有故意伤害的主观恶意,又赔偿被害人并取得了谅解,不应该被判处有罪。”听证会上,黄某再次强调了自己的想法。

“因玻璃杯在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前已被保洁员清理,在客观上无法调取。但本案被告人黄某的供述、被害人刘某的陈述以及证人证言之间相互吻合,能够证明刘某嘴角系黄某用玻璃砸伤的,证据达到确实、充分,事实认定清楚。”案件承办检察官对黄某的疑虑解释到。

在公安机关进一步补充说明,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发表意见后,听证员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合理,同意检察机关不支持监督申请。

“听证会这个形式很好,而且是领导办理,虽然结果没有改变,但经过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人民监督员的释法说理,我的心结也已经打开。”听证会后,黄某说到。

近日,黄某再次来到该院,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订了息访息诉协议书。“我们想通过搭建一个平台,让各方在这个平台上梳清事实,化解首次信访人员对以前案件处理中的一些问题,尽量做到首次信访就能案结事了。”刘立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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