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坚守,诠释不一样的警察人生——记汉寿县公安局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郭志远
2022-02-16 16:22:18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唐鑫韵 | 点击量:10786         

通讯员 唐鑫韵

郭志远,男,汉族,中共党员,2011年10月考入汉寿县公安局成为一名人民警察,现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从警10年来,他下广东、奔上海、入四川、闯江西、赴湖北辗转数十省,成功破多起获涉毒案件和侵财刑事犯罪案件,为老百姓追赃挽损达160余万元。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先后荣立市局公安个人“三等功”4次、县人民政府三等功1次、县人民政府嘉奖5次、县公安局嘉奖4次,2020年,他被汉寿县人民政府授予“五四奖章、十佳青年干部”荣誉称号。

守护净土,他是斩除毒瘤的利剑

入警以来,郭志远始终聚焦公安实战侦查破案主职主业,苦练实战侦查破案本领,坚守初心,履职担当,将自己的成长和公安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探索侦查破案新方法、新手段,先后侦破了一批重特大刑事案件。在有力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的同时更是为维护汉寿县社会治安稳定和确实保障了汉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在禁毒大队工作的日子,郭志远作为主办侦查员,先后带队成功破获多起案件。他带领侦查民警从案件线索入手深入分析研判,层层抽丝剥茧。为查实涉毒团伙的全部犯罪事实,他推迟婚期,在一年内9下广东。在案件收网阶段,他带领4名侦查员勇闯虎穴,仅用3分钟时间就将该案团伙一号主犯抓捕归案并迅速带离人群聚集区,为案件侦破立下汗马功劳,其个人被常德市公安局荣记公安三等功。

聚焦民生,他是追赃挽损的专家

由于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过硬,2017年,郭志远被局党委委以重任,从禁毒大队的一名普通民警提拔为了侵财案件侦查大队大队长,成为全局最年轻的二层骨干。

2018年,大队接到县城两家汽车租赁公司报警称公司车辆被人租赁后抵押,租车人失联不知去向。郭志远带领民辅警深入调查、不断完善取证工作,同时积极协调检法两大家沟通协商案情,在网上不断搜集整理该类案件的成功判例,最终带领民警将潜逃一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成功破获汽车租赁系列诈骗案件11起,为车行追回被抵押的汽车5辆,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注重大案侦破的同时,郭志远也关注心意民情,注重民生小案的办理。2018年和2019年,郭志远带队破获30余起民生小案。其中,“刘某青等人盗窃案”发案于2012年,当时由于破案条件限制案件一直没有破案线索,郭志远接手案件后,反复梳理案情,仅用3天时间就成功研判出当时涉案的一名嫌疑人的身份,又带领民辅警3次前往娄底新化县协查办案,最终将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为群众挽回损失数万元。

勇于担当,他是断卡截流的先锋

2021年4月1日,县局成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侦查大队,局党委任命郭志远同志担任大队长一职。新岗位、新起点、新征程!他勇挑重担,带领大队民辅警放弃节假日和周末双休,采取所队联合“作战”的工作模式,日以继夜的“运转”。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郭志远带领局反诈大队7名民辅警共破获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3起,抓获电诈和涉“两卡”犯罪嫌疑人58人,紧急止付、冻结涉诈受害人资金33万元、扣押和追回退还受害人现金86万元。

2021年5月27日是他31岁生日,他主动“屏蔽”了妻子想和她一起吃顿“生日饭”的小心愿,和同事一起远赴四川,生日的一天就在涉诈抓捕行动中悄无声息地度过。“天道酬勤”,在四川警方的大力支持下,他带领抓捕组将涉电诈“两卡”犯罪嫌疑人肖某和刘某二人抓获归案,为山东受害人陈先生追回被诈骗的现金人民币50万元。

一起起案件成功侦破的背后,是一次次艰辛的付出和锲而不舍的坚持,更是他对坚守初心、顽强拼搏和忠诚担当的生动诠释。他曾经说过,年轻就该有青春的朝气和干劲,既然选择了这身警服就该守土尽责,忠诚担当,为警徽添光增彩。十年如一日,他用一次次“出征”和一次次凯旋来书写年轻汉寿公安人的青春,他用一起起破案和一个个被绳之以法的嫌疑人来向汉寿人民交出了自己的工作“答卷”。

责编:李林俊

来源:法制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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