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服务零距离之一次特殊的讯问 “这么冷的天,真的是麻烦检察官了”——当事人程某感激地说道。
2022-01-28 14:33:19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贺煦君 | 点击量:16988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贺煦君)2021年9月的一天,程某驾驶铁板船在柘溪水库禁捕水域安放三层刺网(注:禁用工具)非法捕鱼,当程某收取完三层刺网和捕获的鱼类准备回家时,被执法人员现场抓获。程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由安化县森林公安局移送至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在向程某送达传唤证时了解到:程某因一起交通意外事故导致腿部受伤,伤势一直未愈,进出十分不便,加之程某已离异,膝下还有一个未成年残疾儿子需要照顾,到检察机关接受讯问便成了一件困扰他的大事。考虑到程某的实际困难,1月25日,承办检察官一行顶着寒冷的冬雨驱车来到程某住所,在村干部的陪同下对其进行了讯问。讯问结束后,承办检察官对程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普法宣传教育,并叮嘱他日后不要再犯类似错误。程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表示以后一定谨记教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最终,考虑到程某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对程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一直以来,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守“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初心,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的所需所盼,在用心用情的办案过程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司法温度。

责编:李林俊

来源:法制周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