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周纯华 王一婷)又快到年底了,面对各种花式催婚,相亲不失为一种办法,但也要警惕不要陷入骗局。近日,辰溪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假借婚姻方式实施疯狂诈骗的特大骗婚案,诈骗金额达176.46万元。
2019年10月至2021年1月,被告人舒某珍组织被告人周某岗等10余人形成了以假装给未婚男子介绍相亲对象为由骗取男方钱财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流窜在怀化市辰溪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溆浦县等地假借婚姻方式疯狂诈骗。
该犯罪集团由刘某青等多人充当相亲女,舒某珍充当媒婆并物色作案对象,形成了一个以假装给未婚男子介绍相亲对象,骗取男方钱财的犯罪集团。该集团分工明确,分别扮演相亲女,相亲女的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七大姑八大姨。为营造出真实性,甚至在交往过程中,相亲女还留宿在男方家中,骗取男方好感后,再以要见面礼、订婚彩礼等方式向被害人索要钱款。
该犯罪集团实施诈骗活动30余次,累计诈骗金额高达176.46万元,致使多名被害人受骗,社会危害性严重。其中,舒某珍参与作案31起、周某岗参与作案24起,其余9名被告人参与作案1至12起不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舒某珍等11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相亲骗婚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11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11名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各自具有的量刑情节,辰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3年至有期徒刑11个月不等刑罚,并处5万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并责令退赔。
法官提醒:目前相亲市场未有监管,大家找对象一定要通过知根知底的人或者正规的婚介机构,在相亲恋爱之前一定要核实对方身份。除此之外,也不要急着支付见面礼、彩礼钱,最好是交往一段时间,了解对方的情况和人品等后再做打算,以免人财两空。如果被骗婚,可以前往法院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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