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1-11-19 17:39:19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卢建华         

11月8日至11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这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一份特别的“百年总结”——《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11月17日下午,省委党校县处级干部理论研修班就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组织了分组学习和讨论。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谈谈自己的粗浅认识和体会。

一、深刻理解十九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

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场具有全局性、历史性意义的重要会议,对推动全党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六届七中全会扩大的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不同,这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主要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而前两个历史决议主要总结党的历史教训、分清历史。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顽强奋斗,开启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胜利新征程之际,《决议》把着力点放在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上,符合实际,有利于推动全党增长智慧、增进团结、增加信心、增强斗志。

《决议》深刻阐述回答了“中国共产党过去为什么能够成功、未来怎样才能继续成功”这一重大历史和现实问题,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行动纲领和科学指南,是闪耀着马克思主义光芒的纲领性文献,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

二、以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

《决议》第四部分在“(六)在全面依法治国上”中,全面总结了十八大以来党坚持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经验,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问题,就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出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2021年是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落实年”。当前,深入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是深入学习贯彻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指示,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我省全面依法治省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奋力谱写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现代化新湖南的法治新篇章。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能力。认真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党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我省相关文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推动落实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终述法制度,抓好宪法和民法典等基本法的学习宣传。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中法委发〔2021〕2号)以及我省配套文件,不断增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与能力。抓紧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评价。综合运用庭审观摩、出庭应诉等多种法治实践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督察,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推动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强化督察考核结果运用,增强督察实效。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完善和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持续加大向市县和各类产业园区、乡镇街道赋权力度。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和破除隐性准入壁垒,普遍落实“非禁即入”。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持续迭代升级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提升平台电子证照、公共支付、智能导办等公共支撑能力,推动各部门业务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对接。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进跨系统、跨业务、跨部门、跨地区数据共享,满足企业群众数据共享需求。继续推动开展市州营商环境评价,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和政府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失信行为,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深入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形成样板效应。

三是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及时提请省政府向省委请示汇报重大立法事项。加大重要立法事项的协调决策力度,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持续探索完善政府立法的立项、起草、论证、审议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度,克服立法部门化倾向,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围绕中心工作,重点推动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维护公共安全等领域的政府立法。完善社会公众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的作用,加强立法涉及重大利益调整事项的论证咨询,探索引入第三方对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开展评估。加强对市州政府立法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三统一”制度。常态化组织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和修改工作。完善全省统一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

四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推动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下移。推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执法事项。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完善和应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落实国家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制度,加快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推进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全面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作者单位:省委党校县处级干部理论研修班班长、省司法厅法治调研与督察处处长卢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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