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消防: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被处罚
2021-10-15 15:48:19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杨晴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杨晴)洞口县洞口镇凤凰路雪峰快递有限公司因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被洞口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
8月16日,大队监督员对洞口县洞口镇凤凰路雪峰快递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仍未改,经过调查取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大队立即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针对检查发现雪峰快递有限公司火灾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插销脱落未保持完好有效,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给予该单位处罚人民币5000元罚款,责令限期改正。
整改期限,大队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加强与该单位的沟通和交流。并对该单位进行跟踪服务,指令专人负责整改跟踪服务工作。
目前,该单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已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大队监督人员及时对该单位整改工作进行现场复查验收,经检查全部符合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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