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吴昊 周艳)“我虽然不识字,但一点都不担心60岁以上养老补贴和低保金会‘走火’(落空的意思),就是一年不拿都分毫不差在本本上面。”10月9日,汉寿县太子庙经济开发区83岁的李某老奶奶,拉着县纪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同志的手说。
近年来,汉寿县纪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狠抓民政队伍建设和服务群众水平,下大力整治民政民生领域歪风邪气,不定期对民政民生资金发放情况走访排查,紧盯养老惠民资金发放、领取等环节,重点督查养老资金、低保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部门责任落实情况,严肃惩治贪污、挪用、克扣、冒领养老惠民资金等行为,并纳入民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之一,真正意义上管理好了困难群众的“救命钱”,群众反响很好。
为落实好民政民生资金管理,提高民生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来县民政局党组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2次,开展“问计于民”民生调查研究5场次,联合县纪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常德市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第三专项督导组开展民生资金督查3次,主办县、乡(镇)工作交流培训会议4次,集中学习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清查工作的通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专项资金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自纠自查工作,特别对2018至2020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和整改。重点从“四个全面”即全面开展动态管理、全面推开精准认定、全面规范基础工作、全面核查资金动态着手,对民政救助工作重点开展清查治理。制定了民政服务对象救助资金防风险、堵漏洞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县民政局并派出三个核查组,下乡走村入户进行核实,对低保、特困资金发放情况、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情况、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情况、“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等方面进行督查,坚决纠正县、乡(镇)、村(居)委会在贯彻实施各项制度过程中的偏差,全面规范制度运行,杜绝各类违规问题的发生。通过召开会议、开展培训、加强审核等举措,共追缴艾某、陈某、甘某、蔡某、刘某等68户重复发放低保资金8.9万元;核实聂某漏发低保资金360元,核实错发黄某(同村同名)低保资金0.66万元,并已补发到位。
“县纪委将进一步完善问题线索联合督查督办机制,不遮丑,不护短,不回避,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力度。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治成效,打造好服务群众的民政队伍,切实让群众满意,让群众受益。”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刘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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