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昆高速货车自燃,洞口消防使用泡沫覆盖30分钟灭火
2021-09-30 10:16:47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唐海明 彭浪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唐海明 彭浪9月27日上午,沪昆高速上浓烟滚滚,过往车辆迅速驶离避让,唯恐被波及。紧接着,报警电话纷纷响起,8时59分,洞口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洞口县沪昆高速怀化往邵阳方向一辆装载电池的货车在行驶途中发生自燃。

接到报警后,洞口雪峰消防救援站立即出动2车14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前往扑救。行进途中,指挥员一边联系报警人了解起火车辆及燃烧情况,一边协调高速交警赶赴现场指挥交通,同时通过对讲机强调一个个注意事项。

9时16分,洞口大队救援力量到达现场随后经勘查发现,大货车车头着火,因温度过高以致油箱爆炸点燃了车上装载的一车电池,现场事故车辆黑烟滚滚令人难以喘息,车头已被大火吞噬,火势正处于燃烧猛烈状态考虑到电池燃烧的特殊情况,指挥员立即下达作战指令,要求分三组展开灭火救援:第一组负责警戒疏散,主要在事故现场一侧前300米设置警戒带,与高速交警一同警戒,并疏散围观人群,严防发生次生交通事故;第二组负责出两支泡沫枪分设两个灭火阵地全力压制并控制火势;第三组负责现场安全观察,对可能造成的爆炸等危险进行及时预警。

随后,指战员利用泡沫对着火点进行覆盖灭火,由于电池燃烧导致浓烟太大,指战员不得不频繁转换灭火阵地,待车辆已无着火点之后,随即用泡沫水枪对车内货物,冒烟处进行处理。

经过半小时的紧张扑救,大火被成功扑灭庆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

消防救援部门温馨提醒:近日,气温偏高,气候干燥,请驾驶员驾车前务必仔细检查油路、电路、胎压等情况,车内要配置灭火器。发现火灾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并使用车载灭火器进行灭火若火势过大,应尽快远离现场,并设置警戒标志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责编:李林俊

来源:法制周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