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抢劫独居老人?法院:判刑10年!
2026-03-18 16:31:4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萌 | 作者:任惠 | 点击量:943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任惠)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入室抢劫案,被告人因身负债务,竟将黑手伸向独居老人,潜入老人家中抢劫财物,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被告人王某因欠债无力偿还,遂产生抢劫老年人佩戴的金银首饰偿还债务的想法。2025年7月30日,王某在确定被害人张某为抢劫对象后,多次尾随张某摸清其住址及生活规律,并于2025年8月20日实施入户抢劫,以暴力手段抢走张某佩戴的黄金项链及手镯。经鉴定,张某伤势构成轻微伤,被抢财物价值人民币38516元。

鼎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属入户抢劫。综合被告人的量刑情节,鼎城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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