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检察:行刑衔接+公开听证 让案件办理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2026-03-16 12:21:5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李孝宝 欧阳怡郡 | 点击量:593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孝宝 欧阳怡郡)3月12日,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狩猎行刑反向衔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代表等多方参与。

据悉,2025年11月,梁某某等4人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猎工具猎捕野生动物。耒阳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其4人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及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等情节,遂依法对梁某某等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然而,刑事责任的免除并不意味着行政责任的豁免,为防止出现“不刑不罚”“罚不当责”的现象,耒阳市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就该案是否具有行政处罚必要性召开公开听证会。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不起诉理由,与会人员逐一提出意见、发表看法。经评议,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非法狩猎需担责,“不诉”不能“了之”,应当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

“刑事不起诉绝不意味着违法‘零成本’。”行政机关代表表示,将依据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意见,结合案件事实及具体情节,依法对涉案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下一步,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将加强检察融合履职,强化与行政机关的衔接配合,坚持“轻罪不轻视、小案不小办”,做深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切实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以检察新作为助推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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