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一门店员工私自连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被罚
2026-01-16 11:13:4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祯媛 | 作者: | 点击量:797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悦 熊买花)1月13日,城步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对城步南山大道艺风美容店进行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该店员工张某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自连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张某警告的行政处罚,已当场训诫。

消防部门提醒: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您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转移至安全区域停放或充电,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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