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自荐参评作品的公示
2021-05-21 13:09:44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
法制周报记者罗霞自荐以下作品参评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根据评选办法的规定要求,现将该作品在法制周报官网(www.efaw.cn)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5月21日至5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单位反映。联系电话:0731-84802117;邮箱:fzzb@vip.sina.com;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42号;邮编410005。通过信件反映问题,邮寄日期须在公示期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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