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见习记者 周萌 通讯员 刘婧元)
2025年9月19日,由石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在石门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指派湖南省十佳公诉人徐超、湖南省优秀刑事检察官助理刘婧元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现场
面对涉案区域广、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巨大、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检察机关自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阶段便开启了高强度、精细化的工作模式。通过全面审阅卷宗材料,引导侦查机关补充完善证据链条;多次召开案件讨论会,就案件定性、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判,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精心制作讯问提纲、举证、质证提纲、公诉意见书等庭审预案,为庭审活动做了极为扎实充分的准备。
公诉人指控:2023年2月至12月间,被告人刘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涉网络赌博平台专案时,违规帮助涉案人员解冻被冻结的银行卡,多次收受贿赂共计200万余。
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组、分项出示了海量的书证、证人证言、电子数据及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证据。举证条理清晰、层次分明,直观清晰地还原了犯罪事实的全过程,形成了完整、严密、闭合的证据体系。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首先发表了情理法交融的公诉意见,深刻剖析了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的动机、手段及其行为对国家利益、公共财物以及公职人员职务廉洁性造成的严重危害。同时,结合案情开展了法庭警示教育,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法治教育课。
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真心悔罪。
公诉人表示:“职务犯罪案件关乎党和国家的形象,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必须以对法律、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下一步,石门检察将继续依法履行公诉职能,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法治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责编:周萌
一审:周芝华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