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杨青)一座位于小学校园内的老旧住宅楼,早在3年前就被鉴定为危房,为何迟迟未能整改?去年年初,泸溪县检察院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立即对泸溪浦市镇中心完全小学校园内的这栋建于1995年的砖混结构住宅楼展开调查。
经过检察官深入调查,发现这栋楼的历史颇为复杂:它原是浦阳中学职工房改房,1999年房改后产权过户至教师个人名下。自2013年中心完全小学迁入现址以来,房屋几经转手,居住人员复杂,日常管理薄弱,安全隐患日益凸显。更令人担忧的是,早在2021年4月,专业检测报告就已明确指出房屋应及时采取修缮措施。
3年过去,整改始终未见实质性进展。
“鉴定结果出来这么久,整改却迟迟不启动,这是责任缺失。”承办检察官语气凝重地说。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房屋所有人有责任依据鉴定结果及时加固或修缮;对拒不整改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代修或采取强制措施。
检察院审查认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有监督管理职责,遂依法向其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立即对该危房重新检测,并依法进行处理。
检察建议不是发出去就了事,关键要看落实、看效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排查并启动整治程序。检察院并没有停留在“文来文往”的层面,多次开展“回头看”跟踪监督,确保整改责任真正压实、安全隐患彻底消除。
“群众匿名举报+检察调查核实+专业检测支撑+持续跟踪问效”,一条“公益诉讼闭环监督”路径体现了新时代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治理、保障民生安全方面的机制创新。不仅解决了单个案件的问题,更建立了一种长效监督机制。通过司法力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了从源头治理的安全保障,并以点带面推动住建部门对全县类似安全隐患开展系统排查,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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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