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爱有澧 共护成长——澧县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2025-09-02 16:55:3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萌 | 作者:魏安琪 孙一鸣 | 点击量:805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魏安琪 孙一鸣

为凝聚社会力量,共同守护未成年人成长,8月29日上午,澧县人民检察院举办“未爱有澧·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邓为方、第四检察部主任刘芸,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仲,澧县公安局政委舒春初,澧县妇联主席黄杰莅临活动。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师生代表等三十余人参与活动,“零距离”感受和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合影留念

活动中,工作人员分组带领与会人员参观了品牌阵地,重点介绍“一站式”取证中心和心理辅导室。邓为方、杨仲、舒春初、黄杰在全体与会人员的注目下,共同为“未爱有澧”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揭牌。

揭牌仪式现场

杨仲在致辞中强调,“未爱有澧”品牌的产生,顺应的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时代要求,其核心理念是立足澧水流域“文明之源”的厚重底蕴,以“城头山文明传承”为精神内核,构建“法治根系+社会共育+文化赋能”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体系,打造具有全国辨识度的未检品牌。

会议现场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澧县人民检察院、澧县公安局、澧县妇女联合会、澧县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就《“一站式”取证工作方案》进行会签。该方案旨在明确各单位职责,规范“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推动办案机关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依法、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减少因重复取证工作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二次伤害”,加强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保护和救助,提高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保护水平。

与会人员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邓为方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需要凝聚最广泛共识、集成最强大力量的系统工程。新时代对未成年人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超越传统的单一的办案办事模式,向更加注重权益维护、犯罪预防、帮教挽救、综合治理的全方位多元化保护转变。“未爱有澧”品牌的创立正是对这一趋势的精准把握和有力回应。他对更好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心中有爱,各行各业履职尽责,汇聚起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二是眼里有光,通过心理辅导、家庭帮教等系列措施让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让受侵害未成年人重拾希望;三是守护有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加强法治宣传,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正确道路上成长成才。

此次开放日活动,搭建了检察机关与社会力量协同护未的沟通桥梁,汇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我院将以“未爱有澧”品牌为抓手,持续丰富品牌内涵,健全工作机制,狠抓措施落实,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创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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