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一小区业主因违规停放电动车被警告处分
2025-08-22 10:54:3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祯媛 | 作者: | 点击量:7305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赵礼军)近日,邵东市彭某在疏散通道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消防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日前,在开展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时,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发现位于邵东市两市镇竹岭路268号的格林春天小区一住宅楼疏散通道处违规停放一台电动车,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边要求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立即通知车主移车,车主在接到电话后,迅速到场处置,大队执法人员现场讲解了将电动车停放在疏散通道的危害与影响,对物业和业主普及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相关内容,并对车主予以警告处分。

邵东消防提醒广大市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火灾发生时重要的生命通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占用、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更不能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以及楼梯间,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您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转移至安全区域停放或充电,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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