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殷玄子 覃丹)
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然而,围绕彭某新建房屋引发的系列矛盾,让丁某与彭某这对老邻居陷入了矛盾的漩涡,关系一度降至冰点。汉寿法院太子庙法庭法官戴清娟融合“情理法”,抽丝剥茧化解心结,让僵持的邻里关系破冰回暖。
当事人握手言和
彭某新建房屋时,雇请的挖机在施工中不慎损毁了其与丁某分界的挡土墙,丁某为阻止彭某继续破坏挡土墙,将自家三轮摩托车停放在挡土墙前,后因挡土墙垮塌,造成丁某三轮摩托车损坏。在太子庙居委会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明确挡土墙归丁某所有,彭某需按照建筑标准的三八墙进行修复,钢筋混凝柱加固,在原位置进行重建;同时,由彭某赔偿丁某三轮摩托车、围墙、地基开裂、交通运输费等所有损失,共计11 800元。本以为这场纠纷就此平息,可当彭某重新修建挡土墙时,丁某以彭某未在原位置修建为由,阻止其施工,太子庙派出所介入调解,未果。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彭某建房期间,雇请木匠安装房屋楼顶排水沟时,丁某自行拆除了部分楼顶的排水沟,后彭某再次指示木匠安装,丁某再次进行了拆除。无奈之下,彭某将丁某诉至太子庙法庭,要求丁某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经太子庙法庭审理后判决:丁某不得阻挠和妨碍彭某在自属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内修建挡土墙和楼顶排水沟,并赔偿彭某损失1520元。丁某依照判决,赔偿了彭某损失。
一段时间后,丁某发现自家房屋的地基开裂情况愈发严重,认定是彭某建房的后续影响所致。于是,丁某一纸诉状将彭某诉至太子庙法庭,要求彭某赔偿地基开裂损失并恢复地面共用排水沟。 受理案件后,法官深知这起邻里纠纷看似是旧事重演,实则情况错综复杂,简单地作出判决反而可能让邻里矛盾进一步恶化,导致双方关系彻底破裂。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维护邻里和谐,决定先行组织调解。 调解现场 调解伊始,双方各执一词,气氛剑拔弩张。丁某情绪激动,指责彭某建房时未充分考虑对自家房屋的影响,挡土墙至今未予修复、自家水泥地基严重开裂,居住安全受到极大威胁。而彭某则态度坚决,坚称自己建房手续齐全、施工合规,且挡土墙一直未修复皆因丁某多次阻挡,责任不在自己。 面对僵持不下的艰难局面,法官并未急于评判,而是先稳定双方情绪。“两位老邻居,咱们关起门来都是一家人,气头上说话容易伤感情,大家都先喝口水,消消气、慢慢说。”待双方 法官现场实地勘察 情绪逐渐缓和,再分别与丁某、彭某单独沟通,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深入挖掘纠纷背后的细节。 为准确判断责任归属,法官多次前往纠纷现场实地勘查,向周边村民了解建房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并向建筑领域的专业人士咨询意见。在充分掌握事实和证据后,再次组织调解。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建房过程中应尽的义务以及对他人造成损害需承担的责任。针对彭某提出的异议,法官耐心解答,消除疑虑。 然而,调解并非一帆风顺,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又陷入了僵局,互不让步。此时,法官转换思路,动之以情:“大家都是一个队的,为了这点事伤了和气,实在是不值当。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过‘六尺巷’的故事……”讲述着故事中邻里间的宽容与礼让,希望能触动双方的内心。在法官的劝说下,双方态度逐渐软化,开始理性协商赔偿事宜。 经多次上门调解,彭某和丁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彭某同意补偿丁某地基开裂等损失1000元,并修复挡土墙;丁某也表示会积极配合挡土墙的修建工作,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并且不再追究此事。 协议达成后,法官始终与双方当事人保持联系,持续跟进案件履行情况,引导化解细节问题。最终,损失赔了,墙修了,土填了,全部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至此,一场剑拔弩张、僵持已久的邻里纠纷,在法官的敦促和见证下画上了圆满句号。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从“有结”到“有解”,太子庙人民法庭用脚步丈量民情、以温情守护基层,让司法温度浸润民心,书写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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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