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关键少数”带好头 会前学法有“知”味
2025-03-31 16:46:0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马志军 | 作者: | 点击量:829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唐蓉)3月31日,津市市召开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上,津市市住建局党组书记李本亚带领与会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进行了专题学习,从相关概述、总则、建筑工程许可制度、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法律责任、案例等7方面,结合本市建筑工程行业实际进行了详细阐述。
会前学法现场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出台,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对规范建筑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管理和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市要立足实际,重点聚焦建筑工程行业现存的难点、痛点、热点问题,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授课
据悉,开展“四大家”会前学法,是津市市委、市政府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进一步夯实普法领导责任的具体行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综合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化解深层次矛盾和应对防范各类风险的能力,目前已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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