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时期下农村矛盾纠纷调处之我见
2025-03-21 18:08:5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44418         


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对农村的和谐稳定与发展至关重要。本文仅从深入剖析农村矛盾纠纷的类型、特点及产生原因的角度,探讨当前调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农村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策略,旨在为维护农村社会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提供理论支持与实践参考。

一、引言

农村是我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日益凸显。有效的矛盾纠纷调处能够及时化解矛盾,避免矛盾激化升级,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对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意义深远。

二、农村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

1.土地纠纷: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边界争议、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土地流转、土地租用纠纷等。土地是农民的重要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土地相关权益分配不均界定不清易引发矛盾。

2.邻里纠纷:诸如宅基地使用、排水通行、噪音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农村邻里关系紧密,日常生活中的小事若处理不当,容易引发邻里矛盾。

3.婚姻家庭纠纷:涵盖离婚、财产分割、赡养抚养、婆媳关系、婚外滥情等方面。农村传统观念与现代思想碰撞,家庭结构变化等因素导致此类纠纷时有发生。

4.经济纠纷:民间债贷、劳务工资拖欠、拖欠贷款、农村企业合作等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纠纷,随着农村经济活跃度提高,经济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

三、农村矛盾纠纷的特点

1.复杂性:矛盾纠纷往往涉及多方利益,多种因素相互交织,既有历史遗留问题,又有现实利益冲突,且纠纷类型可能相互转化。

2.群体性:部分矛盾纠纷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如土地征收补偿纠纷,可能涉及众多村民利益,一旦处理不当,易引发群体上访、对抗等情况。

3.季节性:与农业生产活动相关的纠纷具有季节性特点,例如农忙时节因用水、农机具使用等问题引发的纠纷较为集中。

4.乡土性:纠纷的发生与农村的乡土文化、风俗习惯密切相关,处理时需要充分考虑农村的人情世故和传统观念。

四、农村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
1.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农民缺乏基本法律知识,不懂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在纠纷发生时,易采取过激行为。
2.利益分配不均:在农村经济发展、资源分配过程中,由于制度不完善、执行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利益分配不合理,引发矛盾。
3.基层组织功能弱化:一些农村基层组织在矛盾纠纷调处中作用发挥不足,存在工作能力不强、责任心不够等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
4.社会结构变迁:农村人口流动加剧,传统的乡村社会关系受到冲击,新的社会矛盾不断涌现,而相应的矛盾调处机制未能及时跟上。

五、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存在的问题

1.调处机制不完善:现有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之间衔接不畅,信息共享不足。
2.调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调处人员法律知识、调解技巧欠缺,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感情用事,缺乏公平正义,缺乏耐心说服,公信力不强,公共权利非公共运作等情形,导致简单矛盾复杂化,难以有效化解复杂矛盾纠纷,导致矛盾升级激化。
3.调处工作经费保障不足: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所需的资金投入有限,影响了调解工作的开展,如调解设备、配备、培训活动组织等受到制约。
4.对矛盾纠纷的预防重视不够:往往侧重于事后调处,忽视了事前预防工作,忽视了“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八字方针,未能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六、完善农村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策略
1.健全多元化调处机制
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例如,设立综合性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整合各方调解力量。探索引入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等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矛盾纠纷调处,针对土地、经济等专业性较强的纠纷,发挥专业调解组织的作用。
2.提高调处人员素质

①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调解技巧培训,提高调处人员业务水平。可以邀请法律专家、资深调解员进行授课,组织案例研讨交流活动。

②建立调处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给予奖励,对不称职的进行调整,激励调处人员提升工作能力。

3.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①政府应增加对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资金投入,保障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调解设备购置、人员补贴、培训费用等方面。

②拓宽经费来源渠道,鼓励社会捐赠、企业赞助等,为调处工作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4.强化矛盾纠纷预防工作

①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引导农民依法办事。

②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定期对农村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及时发现潜在问题,提前介入化解,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结论
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通过深入分析农村矛盾纠纷的类型、特点、产生原因及调处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健全多元化调处机制、提高调处人员素质、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强化矛盾纠纷预防等策略,能够有效提升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水平,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

张贻春  向红    溆浦县司法局

责编:周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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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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