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明玉)为提高出庭公诉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履行指控犯罪和法律监督职能,2月24日,怀化市洪江人民检察院邀请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朱闽江就出庭公诉技能开展培训授课,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贻林出席,全体业务部门检察人员参加。

“既然我们做了公诉人,就要充分认识出庭支持公诉的重要性,要熟悉出庭实务,更要有意识地学习说话,研究公诉人的法庭表达技巧。”
“没有不可辩护的案件,只有不称职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上所有的工作,都应围绕‘怎样扬长避短’这个方针展开。”
朱闽江围绕出庭目的及方针、法庭辩论的注意事项、法庭答辩语言特点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结合自身多年办案经历、典型案例对宣读起诉书、公诉人发问、公诉人法庭举证、发表公诉意见以及开庭过程中遇到的突发情况应对等具体流程分享了实战经验,并通过抽签的形式组织该院干警进行了现场模拟,对参与模拟的干警的逻辑思辨、语言表达、驾驭庭审等方面逐一进行了点评,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帮助干警发现自己的知识短板,探索形成个性化的应战策略。
“在法庭辩论策略及技能的学习中,我深刻认识到清晰逻辑架构的重要性。清晰的逻辑能让复杂的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以简洁明了的方式呈现,引导法官与听众理解案件核心。”
“我通过学习法庭辩论策略,掌握了如何快速区分‘形式瑕疵’与‘实质瑕疵’,结合法律依据进行有效回应,避免陷入无意义的细节纠缠。”
“培训中通过模拟庭审,我学习了如何冷静应对这些突发情况,保持庭审的主动权。”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一致认为,整场培训非常务实、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干货满满,今后将结合岗位职责学以致用,在履职尽责中磨练本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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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