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唐蓉 滕倩 毕文钰)2月12日晚,传统元宵佳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津市市文旅广体局联合市司法局等部门在工业博物馆广场举办“蛇来运转闹元宵”活动,并同步开展“1+1+N”法治宣传,用赏灯游园、元宵市集、非遗大戏等活动,打造一场“法”味儿十足的节日盛宴。
元宵灯会活动现场
司法局志愿者开展“1+1+N”法治宣传行动
赏花灯、猜灯谜,快快乐乐传法治
“该出手时就出手”打一四字法律名词,“正当防卫”;“音乐律师”打一两字法律职业,“律师”。猜灯谜又称打灯谜,是中国独有的传统民俗活动,我们将传统文化与法治元素巧妙融合,将法律常识化作一个个法治灯谜,吸引了众多群众驻足思索、争相竞答,大家在玩中学、闹中记,为节日增添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逛集市、看非遗,热热闹闹来普法
活动现场,华灯璀璨,欢乐祥和。司法局志愿者们为来往的群众分发普法宣传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普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并就群众最为关注的民间借贷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问题,用“小故事”讲清了“大道理”,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知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场还设置了普法志愿服务台,对部分群众遇到的房屋漏水、物业纠纷等困惑和难题,进行了耐心的解答,让现场既有祥和的“节”味,又有浓厚的“法”味,赢得了群众一致好评。
向现场群众派发普法宣传手册
竞答题、送好礼,欢欢喜喜学法理
有奖竞答环节,群众们热情高涨,男女老少们积极参与,“请问我国的《民法典》是什么时候颁布的?”“2021年1月1日”一位年轻男士脱口而出。“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应视哪个为住所?”“经常居所”“回答正确”,一问一答中,迎来现场欢声掌声一片,答题正确的还收获了法治小礼品,推动普法寓教于乐,法治理念沁润民心。
此次元宵节普法活动是一场法治与传统的浪漫邂逅,不仅丰富了市民的节日文化生活,更让法治精神在市民心中生根发芽,让传统节日过出了“新味道”,为构建和谐津市、推动法治津市建设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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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