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法进黑名单 群众举报有奖励 宁乡市十项制度规范用地行为
2021-04-22 14:21:01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万丹 | 作者:齐果
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齐果 通讯员 王丽容 廖鹏)宁乡市近日推出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动态巡查制、联合惩戒制、考核考评制、预警约谈制、追责问责制、挂牌督办制、公开通报制、整改交办制及举报监督制十项制度,严格保护耕地,规范用地行为。
制度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动态巡查责任制,牵头组织村支两委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城管、公安等派出机构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切实将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综合执法)、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电力、银行等部门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项目审批、核准,不办理建设规划许可,不发放施工许可证,不通电、通水、通气,不办理不动产。
对有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不良记录的企业列入企业诚信“黑名单”,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参选或者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有参与、纵容或默许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参加村民自治选举或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时实行一票否决。
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保护举报人隐私,对经核实真实有效的举报线索实行每条200元~1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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