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一餐饮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被依法处罚
2024-12-25 10:55:1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祯媛 | 作者:曹薇 | 点击量:1148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曹薇)近日,邵阳市北塔区洞庭春鱼米香风味菜馆因在营业区域部分外窗上违规设置防盗网,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被消防部门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前期,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洞庭春鱼米香风味菜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人员密集场所营业区域部分外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防盗网,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鉴于该场所在行政处罚告知前完成整改并向消防救援机构提供书面报告,经核实,该场所主动消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属实,符合减轻处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相关之规定,大队依法对该场所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罚款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不当的防盗窗在火灾发生时会严重威胁生命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应及时拆除整改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的灭火救援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为我们的生命安全“网”开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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