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耕夫)
“您好,我们这里有一宗涉及水电线路故障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想邀请镇里熟悉这方面的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共同化解矛盾纠纷。”近日,鼎城区人民法院灌溪法庭法官王洪涛致电鼎城区灌溪镇人大主席刘雅兰,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工作。
调解现场
原来,2023年年底,肖某租赁陈某房屋及场地从事养殖业,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每年租金为2万元,肖某向陈某支付了当年的租金和2万元押金。后,双方因为水电线路故障产生纠纷。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肖某诉至鼎城法院,要求陈某退还租金、押金并赔偿肖某前期投入的损失。
经过开庭审理,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有一定的调解基础。休庭后,法官耐心向当事人讲情理、析利弊,双方情绪有所缓和。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与两人约定好了时间共同前往租赁现场查看情况,并进行庭后调解。同时根据双方诉求和事实理由,灌溪法庭决定启用“人大代表+法官”纠纷化解机制,向灌溪镇白马岗人大代表实践站推送案件信息,推动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签订调解协议
“是肖某施工破坏了水电线路,他应该自己承担损失,而且还应该帮我恢复施工破坏的树木和设施!”“这里的水电设施本来就很简陋,跟我施工有什么关系?陈某也没维护好,他才应该负责任给我退钱!”调解过程中,针对双方对于水电线路故障责任归属这一争议点,人大代表充分发挥熟悉基层社情民意的优势,为双方当事人讲清事理,法官从法律角度提供合理可行的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逐渐认识到了自身的问题,慢慢消除了对立情绪,从最初的剑拔弩张到后来的心平气和。
最终,经过“人大代表说理+法官释法”的方式,肖某和陈某达成了调解协议,陈某退还肖某2万元押金并当场履行到位,双方均自愿放弃其他主张,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灌溪法庭与当地人大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面持续展开合作,2024年已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00余起。下一步,灌溪法庭将继续发挥人大代表地位中立、公信力高的优势,邀请社会阅历丰富、具有较高威望的人大代表参与民事案件调处中,让“人大代表+法官”共同“问诊把脉”,从情理法的角度进行法律释明和情理劝说,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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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