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赵易杰)在第33个国际残疾人日,衡阳市南岳区检察院与南岳区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机制的建立标志着双方在保障残疾人权益方面的合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也是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南岳区检察院检察长凌立新与南岳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谭泽建共同出席了此次会签仪式。

凌立新在仪式上介绍了近年来南岳区检察院在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她强调,机制的建立是有效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南岳区检察院将依托机制搭建的平台,加强与区残联的协作配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走深走实,以检察温情传递司法温度。
谭泽建表示,机制的建立是对国际残疾人日的有力响应,区残联愿意与检察机关携手,共同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公益保护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权益保护的认识和重视,促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局面。
为进一步加强南岳区检察院与区残疾人联合会之间的协作,南岳区检察院在机制会签现场向残联工作人员颁发了“益心为公”志愿者聘书,正式邀请残联工作人员作为志愿者参与到无障碍公益诉讼案件的现场调查和跟踪观察等核心环节。同时,区残联也向检察干警颁发了普法讲师聘书,希望检察干警能够运用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为残疾人群体提供精准的法律咨询服务。


近年来,南岳区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民事支持起诉等检察职能,办理了一批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支持残疾人提起民事诉讼维权案件,依法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南岳区检察院将依托与区残联建立的协作配合机制,通过邀请残疾人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跟踪观察等方式增强残疾人领导力,确保残疾人的“声音”被听见,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共创包容且可持续的未来。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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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