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形成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
2021-04-16 16:45:31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王均全         

王均全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均全

近年来,我院依托“芙蓉花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努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社工+社区+社会”模式,推动形成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

聚焦制度化、社会化建设,打造全流程办案模式。通过对114人次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我们总结出“涉罪未成年人个性化办案”“未成年被害人心连心关爱”“在校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三项制度;与区妇联签署《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实施细则》,就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共享、强制报告、救助帮扶等作出详实规定,确保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与区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妇联、省人民医院加强协调,牵头建立全市首个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制定签署工作机制、协议6份,完善合作渠道和工作机制;与公安、法院联合制定实施办法,统一规范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标准;大力推动亲职教育,与区妇联、教育局、社会公益性组织共建“亲职教育周期性课表”巡讲计划,常态化在社区开展亲职教育培训活动。

聚焦“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构筑全方位关爱救助体系。我院办理了全省首例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与区教育局共同推动校园预防性侵害“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用好支持起诉手段,依法支持区民政局撤销1名犯罪嫌疑人对子女的监护权,对某幼儿园保育员邓某涉嫌虐待被看护人案提起公诉,同时向区法院建议对邓某适用5年教育、保育等相关职业禁止;与长沙市“银杏树下”心理援助中心合作,将办理的所有涉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纳入心理援助范畴,由社工、心理教育专家、心理咨询师无偿提供心理咨询和矫治服务,为未成年被害人及家庭提供心理援助、危机干预50余次;对30余名“问题”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等进行全面调查,指派专业社工量身打造帮教方案,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聚焦教育预防,唱响主旋律协奏曲。我院联合区教育局、区妇联、长沙市陶如家庭成长关爱中心开启“检教妇社”模式,共同实施“呵护明天 芙蓉区儿童权益保护伞”活动项目,开展家长讲座34场、培养中小学公益讲师100名。在全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座谈会上,我们就强制报告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作了专题交流。此外,我们还以法治副校长主动履职实现法治与教育的深度融合,由我出任辖区中学法治副校长,其他院领导和资深检察官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建设,通过召开座谈会、参与平安校园管理及讲授法治课等方式助力法治校园建设。检察官进校园,向百余名教师专题讲授《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从强制报告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典型案例及意义讲起,就报告内容、如何报告、向谁报告、追责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解读。

责编:李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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