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一小区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物业公司被消防部门依法处罚
2024-10-23 11:15:5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祯媛 | 作者:陈微 | 点击量:840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陈微)近日,新邵县江山如画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其物业新邵驿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被消防部门罚款人民币壹万零贰佰元整。

前期,新邵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酿溪镇大坪双清路19号的新邵驿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江山如画高层住宅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新邵驿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目前共管理该小共5栋住宅,建筑面积共89906.72㎡,住户率达到50%以上,一旦发生突发状况,将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当场对该物业负责人进行了火灾警示教育,要求其立即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新邵驿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零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该单位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立即缴纳了罚款,并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目前,该物业管理公司已将隐患整改完毕。

责编:李祯媛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