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法院:诉前调解一日结,“聊”效甚好不分离
2024-10-18 17:00:4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樊芳 | 作者: | 点击量:3304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浩)近日,邵东法院调解员仅用一天时间,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挽回了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让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

原来,原被告在长期共同生活过程中,因家庭琐事和性格差异,发生过不少矛盾,时常争吵乃至肢体冲突。今年2月,女方曾向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判决不准许两人离婚后。10月10日,男方又向邵东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接手案件后,特邀调解员陈付林迅速开展调解工作。在向当事人的律师了解情况时,律师摇着头对陈付林说:“我们不知道苦口婆心做了多少工作,但案子一直调解不了。依我看来,是不可能调得好的,就算你们调解员做工作,恐怕也一样!”

10月11日上午8点,双方当事人依约来到邵东法院,陈付林热情地接待了双方当事人。他没有立马展开调解,而是以长辈的身份,开始向双方分享他对于婚姻的看法,“老话说,‘宁毁十座庙,不拆一桩婚’......”从个人、小孩、家庭、社会的角度,他一路娓娓道来,帮着详细分析离婚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刚到中年的双方,陷入了久久的沉默。

在“背对背调解”环节,耐心倾听了双方各自想法后,陈付林开始分别做二人的工作:二人多年夫妻、白手起家,如今生活水平已经明显改善,按说日子也应该越来越和谐,婚姻生活也应该是越来越幸福,现在婚姻生活遇到困难就谈离婚谈放弃的话真是过于可惜。且双方当事人婚后育有两女,目前正是学习成长的关键时期,出于对孩子健康成长以及家庭和睦的考虑,做决定也应当慎重。再次沉默的双方当事人,把头垂得更低了。陈付林见状,趁热打铁接着说:“以长辈的身份,跟两位说句实话,社会上离婚的夫妻确实不少,但是离婚后日子会不会一定比以前过得更好,那也不见得。婚姻生活出现问题,最需要的是沟通和改变。离婚本身,并不能帮助你们解决各自生活中的困难,即便是离了,该解决的问题也不会因为你们离婚了就消失。”

调解一直持续到了中午,陈付林推心置腹跟双方当事人聊了很多。临近午饭时,女方坦率表示愿意和好;男方也被深深触动,但还是扭扭捏捏表示还要考虑一下。原来,当天竟是他们女儿的生日,二人想要赶回怀化给女儿庆祝生日。

下午上班后,放心不下的陈付林拨通男方电话,询问其考虑得怎么样了,此时当事人正在去往怀化的路上,在电话那头说:“我们听您的,现在赶回邵东,我们和好!”下午三点,又来到邵东法院的二人,在陈付林的主持下,签订了诉前调解书。

“这才是送给女儿的最好的生日礼物!”陈付林说。

近年来,邵东市人民法院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深入展开诉前调解工作,旨在让当事人低成本化解矛盾纠纷,节约司法资源,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下一步,邵东市人民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继续积极拓宽多元解纷工作渠道,把调解挺在矛盾纠纷化解的前线,努力为群众打通“零成本”解纷路径,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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