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出庭公诉,向徇私枉法亮剑
2024-07-24 18:09:0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张澳一 | 点击量:1258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张澳一)7月24日,由龙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泸溪县公安局合水派出所原所长唐某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在龙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龙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莉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龙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唐某系泸溪县公安局合水派出所所长,对辖区内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法定的执法查禁义务。2022年至2023年期间,唐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故意不履行查禁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定职责,包庇他人在其辖区内多次开设赌场,其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
庭审中,李莉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并结合案情及被告人的工作经历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警示教育。被告人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经审理,龙山县人民法院依法采纳检察机关指控,当庭宣判。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9条【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理应忠于党、忠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忠于事实和法律,而被告人背弃了初心使命,损坏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检察官提醒广大司法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要筑牢思想防线,扎紧制度篱笆,坚决杜绝徇私枉法行为,做到公正廉洁,依法用权。
组稿:李翔 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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