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检察:网友见面起争执 故意伤害获刑
2024-06-28 10:06:0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舒慧 | 点击量:973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舒慧)网上交友可以帮助人们拓宽社交圈,但是结识的朋友也像开“盲盒”一样充满了未知。
黄某与陈某在网上认识后相约见面。2023年5月9日15时左右,陈某搭乘地铁到达长沙市芙蓉区锦泰广场。而后,黄某骑行白色电动车接陈某到其居住的长沙市芙蓉区火星街道凌霄社区一公寓住房内。
原本两人满怀期待,可在见到对方后两人相谈并不愉快,随后陈某当即表示不合适要求离开。黄某送陈某至门口时,陈某与黄某进行了拥抱告别。黄某产生误会,遂与陈某发生矛盾,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黄某用拳头打了陈某头部、右侧胸部等部位,用脚踢了左侧腰部等部位,致陈某头部、腰部、胸部等部位不同程度受伤。经法医鉴定:陈某右侧第3、4、5根肋骨骨折,评定为轻伤二级。
黄某于2023年11月30日在长沙市芙蓉区火星街道凌霄社区居住的公寓6栋楼下被民警抓获。
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对黄某以故意伤害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0个月,赔偿陈某各项经济损失14925.61元。
检察官提醒:网络交友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务必保持谨慎,通过逐步了解后建立信任,确保网络交友的安全和健康。本案中,陈某应当约黄某在公共场所见面,如果发现不合适就离开,也可以避免对方过多的纠缠。同时,线下交往更要擦亮双眼,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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