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不处罚,衡南检察首次召开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听证会
2024-06-24 09:06:3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桂天禧 | 点击量:790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桂天禧为进一步加强行刑反向衔接检察工作质效,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做好做实不起诉“后半篇文章”6月19日衡南县检察院针对一起危险驾驶酌定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承办检察官郭飞主持县公安局民警、被不起诉人参加听证,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受邀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办理情况、法律适用以及为何要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进行了阐述。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就是否向公安机关提出对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对于轻罪案件不起诉后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对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公安机关也表示将按照检察意见依法开展工作。

本次听证会是衡南县检察院首次就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举行听证,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有效举措,也是寻求轻罪检察治理的积极探索。

行刑反向衔接是指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并对行政主管机关的回复和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跟进监督。

衡南县检察院行政检察立足“一手托两家”职能定位,创立“清泉润心”行政检察文化品牌,依法主动履职、能动检察,通过“行政检察+公开听证”模式丰富完善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扎实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杜绝“不刑不罚”,消除行政处罚“盲区”,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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