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假期不停歇 倾心调解促和谐
2024-06-13 16:58:0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马志军 | 作者: | 点击量:4352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马征陆)6月11日,津市市人民法院新洲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并适用了惩罚性条款。据悉,该案此前历经多次调解均未成功,开庭前夕,承办法官利用端午假期持续攻坚,原被告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2023年7月,原告某公司与被告胡某签订了《车辆转让协议》,某公司在支付相应价款后,胡某在履行合同时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导致交易未能完成。诉至法院后,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争议巨大,该公司要求胡某退还全部车款,而胡某坚称必须先归还车辆,承办法官在了解大量案情细节之后,不断给双方释法明理,但经历多次调解后,胡某始终置之不理,承办法官遂定于6月12日开庭。为促成两人调解,端午节期间,承办法官用三天的时间电话联系双方进行最后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胡某五日内退还某公司三分之二车款,否则该公司有权就全部车款申请强制执行。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发挥枫桥式法庭建设的理念与精神,深入剖析案情矛盾焦点,积极引导双方。为促使被告胡某主动向原告某公司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调解书中创新性地适用了惩罚性条款。这一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胡某同意五天内履行责任,双方在开庭前一天达成了调解。

津市法院新洲法庭一直秉承“矛盾不上交”的理念,不断延伸司法职能,连续3年调撤率达到75%以上。下一步,新洲法庭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真正做到矛盾不上交,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平安幸福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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