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法检“两长”到失火案现场同庭履职 以案释法鸣警钟
2024-06-06 11:14:0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杨婷 | 点击量:775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杨婷)6月5日,第53个世界环境日,由宁乡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失火案,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宁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文广出庭支持公诉,宁乡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珍枝担任审判长。“两长”同庭履职,现场以案释法,引导村民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庭审邀请到长沙市人大代表易红科,宁乡市人大代表周术林、黄有金,宁乡市政协委员方甲玲及附近村民近200人全程见证。

2024年3月12日,被告人在宁乡市某镇一处林地上坟祭祀过程中,因燃放鞭炮、焚烧香烛纸钱不慎引发山火,未及时采取措施扑灭,造成大片林地、灌木林被烧。经林业部门勘验,此次过火林地总面积上百亩。2024年3月21日,被告人接民警电话主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过失烧毁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情节较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024年5月11日,宁乡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失火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承办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指控,出示在案证据材料并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对检察官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无异议,并表示深刻认识错误,自愿认罪认罚。

“祭祀亲人是我国的传统文化,但错误的祭祀方式将给社会和国家带来生态危害。本案中被告人在天干物燥的情况下,到山林祭祀,焚烧钱纸香烛引发山火造成火灾,不但自己要被判刑处罚还要承担林地生态修复责任。希望被告人谨记教训,也希望旁听的乡亲们以案为戒,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庭审中,刘文广当庭开展法庭教育。

本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检两院干警对被告人补种的树苗进行了实地查看,要求被告人及时补栽,提高树苗成活率,切实达到恢复林业生态的目的。

严密的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可靠保障。宁乡市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构建“生态司法+”保护模式,以高质量生态司法守护宁乡绿水青山。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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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李翔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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