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检察:聘“外脑”引“智囊”——举行首届听证员聘任仪式暨座谈培训会
2024-05-31 12:24:2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宿婧雯 | 点击量:747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宿婧雯)为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制度在促进高质效办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5月29日上午,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举行首届听证员聘任仪式,聘请25名来自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行业涉及法律、教育、心理健康、医疗等人士担任听证员。

聘任仪式上,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兼第六检察部主任彭菲宣读了聘任决定仪式中还为听证员颁发证书。

李华就进一步做好听证工作讲了三点要求:

一是在政治站位上,要深刻认识检察听证工作的重大意义,凝聚共识、统一思想。检察听证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检察答卷”,是深化诉源治理、促进国家治理的检察实践,是践行“阳光司法”、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的创新方案,是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二是在作用发挥上,要真心依靠听证员专长优势能动履职,破解难题、提升公信。听证员是帮助提升检察监督办案质效的“外脑”和“智囊”,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和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希望各位听证员能够尽己所长、能动履职,积极发挥专家作用、能动发挥智库作用、充分发挥桥梁作用,与检察官的专业司法判断形成很好的优势互补,助力检察机关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三是在履职保障上,要充分尊重听证员的主体地位,严密组织、精细服务。要做到听证员“精准选”,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精准邀请听证员;要保证听证员“充分听”,保证听证员有充裕时间熟悉了解相关情况;要确保听证员“坦诚证”,鼓励引导听证员充分发问、深入追问,确保掌握问题症结、辨明“是非曲直”;要做到对听证员“保障实”,做优听证员履职服务。

聘任仪式结束后,听证员集体观看了微电影《公开听证》,学习了《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培训资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并就学习内容展开座谈。

听证员纷纷表示,今后将积极履行作为听证员的责任,监督和感受检察办案,共同推动社会矛盾实质性化解,助力鹤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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