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邹青 唐浩然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不仅收回了流失的国有资产,也让衡阳县公租房管理更加规范!”5月20日,衡阳县检察院对公租房租金欠缴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对检察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3年5月,衡阳县检察院参与县政府组织的公租房清理工作中发现,公共租赁用房代管单位存在租金收缴不及时或收缴后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造成数百万元国有财产流失,损害国家利益。为堵塞监管漏洞,该院随即开展调查,通过调取公租房分配方案、入住名单,以及租金欠缴清单等资料进行梳理分析、调查核实。
“从2019年公租房启用,部分单位就一直拖欠租金未缴纳,而监管部门的催缴工作不积极。”该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邹青表示。
同年7月,该院就发现的问题向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送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公租房监督管理职责,对相关单位欠缴的租金依法进行收缴。接到检察建议后,该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成立专门工作组对欠缴单位发出《工作督办函》,及时将租金入库情况报告县政府和财政部门,对经催缴仍未入库单位请求县政府开展调度。目前,经首轮催缴,已收回欠缴租金240余万元。
做好个案检察建议跟踪监督落实的同时,该院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公租房管理制度缺失、监管不严等问题,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公租房监督管理机制。
今年3月26日,衡阳县政府出台《衡阳县公共租赁用房管理办法》,明确了各行政单位的职责范围和公租房准入、退出、租金收缴及数据共享等规定。
“检察机关通过详细的调查核实,向住建局下发检察建议,为我县挽回了数百万元的国有财产,并且帮助住建局和各单位厘清权责边界,可以说是检察机关让县公租房管理实现由‘治标’到‘治本’的转变。”县人大代表张雨晴在参加代表建议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时这样说。
责编:李翔
一审:李翔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