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王东红)邵阳市双清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1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对邵阳市双清区某餐饮娱乐中心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与邵阳市祥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合同,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核查,邵阳市祥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未在该系统备案任何信息,发现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邵阳市双清区消防救援大队针对邵阳市祥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立即立案查处。
为固定违法证据,查清违法事实,大队依法对邵阳市祥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智、案件重要证人张旯和被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魏某进行了调查询问,该单位相关人员对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为固定该单位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证据,我大队依法向邵阳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调取该单位未缴社保的证据和被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单位的转账记录,确定非法所得证据。大队到邵阳市祥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制作了现场笔录,进一步固定违法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大队依法下发了双清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1、00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邵阳市祥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执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仟元整,处罚款人民币伍万零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给予法定代表人张智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零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单位已经主动停止执业,并终止了与邵阳市双清区某餐饮娱乐中心维保合同,达到了执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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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