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检察:不起诉不应免责 浏阳检察深化行刑反向衔接消除追责盲区
2024-03-28 16:31:5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谭玉芳 雷力 | 点击量:747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谭玉芳 雷力)犯罪情节轻微,从轻从宽处理情节,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不起诉就不用为违法行为承担责任吗?近日,浏阳市检察院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向浏阳市公安局制发检察意见,依法对不起诉人张某作出行政处罚,消除追责盲区。

2023年6月至7月,李某与丈夫张某在家中以“斗牛”的形式开设赌场,李某按通过抽取“茶水卫生费”的模式获利,张某协助李某采买槟榔等或抽头渔利,非法获利13500元。2023年7月12日,李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归案,张某被抓获归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2023年11月7日,浏阳市检察院以李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11月21日,李某被浏阳市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刑罚,并处罚金,退缴违法所得。张某因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情节,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根据行刑反向衔接办案程序,浏阳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将案件线索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线索移送过来后,承办检察官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张某虽然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不起诉,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仍需给予其行政处罚,2023年12月11日,浏阳市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意见,建议按依法追究张某的行政责任。”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定妮说到。

2024年1月29日,浏阳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张某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同时检察、公安共同开展以案释法法治教育宣传,提高当事人法律意识。

2023年7月中旬,最高检强调检察机关应加快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业监督力度,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行刑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根据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对需要追究违法人员行政责任的,检察机关应当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该案的办理,彰显了法律监督的刚性,确保罚当其错,也是行刑反向衔接办案机制的一次有力实践,切实消除了追责盲区。

责编:李翔

一审:李翔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