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停电动车且拒不改正 洞口一居民被处罚
2024-03-28 11:22:1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祯媛 | 作者:周丽霞 | 点击量:899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周丽霞)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入户、占用消防疏散通道、违规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近日,洞口县消防救援大队积极开展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整治行动。
行动中,大队监督员在洞口帝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雪峰建材城小区发现,有一居民在该小区楼梯间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大队监督员立即下达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并提醒物业进行督促,该居民仍未改正。此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大队依法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该居民罚款人民币柒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电动车发生起火爆炸,只需短短90秒,楼道温度即可达到200摄氏度,且伴随大量有毒浓烟,极易引发伤亡事故,希望大家以此为戒,积极行动,对照查纠,及时查改身边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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