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东莞巡回审判点显成效 嘉禾法院妥善调处两起跨省买卖合同纠纷
2026-11-02 11:44:4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 | 点击量:5066         

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赵雯靖 刘沁灵

近日,嘉禾法院依托驻东莞巡回审判点做实跨域多元解纷,联动嘉禾县驻东莞商事纠纷多元解纷工作站、东莞市嘉禾商会调解员协同调处,妥善化解两起跨省买卖合同纠纷,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司法效能显著提升。

原告李某诉被告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系被告在原告交付轮胎后,未按约定支付50余万元货款引发。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因两地相隔较远,隔空沟通成效不佳,原告权益迟迟得不到保障,无奈诉至法院。

另一案为原告嘉禾县某铸造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东莞市某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原、被告长期存在铸造模具及产品买卖业务,双方签订《铸件购销合同》。原告依约陆续交付各类产品,被告仅支付部分货款,尚有22万余款久拖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造成本案纠纷。

考虑两案当事人分属湘粤两地,跨省办案存在地域阻隔,为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的诉累,承办法官唐红主动对接嘉禾县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东莞调解工作站、嘉禾县珠泉商会,启动跨域联动协作机制。

针对李某与陈某轮胎货款纠纷,双方核心问题集中在欠款金额及还款时限,被告对欠款事实无大争议,但短期内难以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承办法官联合调解员居中协调,引导双方就分期还款方案进行协商。

而嘉禾县某铸造科技公司与东莞市某制造公司一案调处难点有所不同,案件涉及多年连续交易往来,双方对交易账目存在争议,被告多次提出需要与原告先行对账,对账完成后再协商付款事宜,调解一度停滞。为做实推进矛盾源头化解,承办法官细致阅卷、逐一核实交易证据,锁定双方争议焦点与核心诉求。

​调解过程中,法官与调解员分工协作,结合法律规定释法明理,厘清各方权利义务与法律后果,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协商,畅通后续合作渠道。经多方反复沟通协商,两起案件先后达成调解协议:轮胎买卖合同一案,李某与陈某约定,被告分期支付货款49万元;嘉禾县某铸造科技公司与东莞市某制造公司达成方案,被告分6期支付剩余货款。两案当事人握手言和,嘉禾县某铸造科技公司与东莞市某制造公司还表示今后将继续商业合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此次跨域多元行业联动调解,是嘉禾法院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在外湘商群体的有益探索。下一步,嘉禾法院将持续发挥驻东莞巡回审判点职能,凝聚调解合力,高效便民化解商事矛盾,以高质量司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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