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兵之计”耍不得!签了和解协议仍拒不履行,永兴法院:拘留!
2026-10-21 11:20:0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 | 点击量:5562         

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刘峥

“过几天就能付……”“再宽限几天……”嘴上答应得痛快,到期却一分不给。这不是经营困难,是拿和解协议当“拖字诀”。近日,永兴法院对一名拖欠劳动者报酬、屡次食言的被执行人依法亮剑——司法拘留十五日!

申请执行人廖某洪、崔某兴、郭某清与被执行人永兴县某家具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邓某荣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在法院主持协商下,双方于2026年9月10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邓某荣及永兴县某家具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9月24日、12月20日前,分三笔向三名申请执行人支付劳动报酬。

白纸黑字、时间节点清清楚楚。可申请执行人没想到——这竟是被执行人的“缓兵之计”。

承诺分期付,结果“零到账”

9月14日,没付。9月24日,还没付。直到2026年10月11日,永兴县某家具有限公司和邓某荣始终分文未付。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讨,邓某荣仍是老套路:“再等等。”“过两天就安排。”“厂里周转一下马上到账。”嘴上“马上”,脚下“原地”;口头“筹钱”,实际“装睡”。

10月11日上午8时30分许,申请执行人来电:“邓某荣在厂里,人在!”永兴法院执行局闻讯即动,四位执行干警立即驱车赶往永兴县某家具有限公司所在地,当场将邓某荣带至法院。面对执行干警,邓某荣还是那一套——声称“过几天就能支付”,实则拒不支付三名申请执行人的工资报酬。和解不是“免单书”,承诺不是“空头支票”。

司法权威不容挑衅,依法予以惩戒为彰显司法权威,严惩拖欠劳动报酬的恶劣行为,永兴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邓某荣司法拘留十五日。从“再宽限几天”,到“戴上手铐送进拘留所”,

邓某荣这才认清:

法院主持达成的和解协议,不是老赖的“缓冲期”。法院的强制执行,绝对不是说说而已。在被拘留的第二天,邓某荣安排公司职工到法院主动向三名申请执行人支付了部分劳动报酬。

法官提醒

涉农民工、劳动者报酬案件,是典型的民生小案、民心大事。和解可以谈,履行不能拖;承诺可以作,失信必将追责。被执行人们注意了: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借和解之名行规避之实?口头答应、到期不兑现?法院有的是办法:拘传、司法拘留、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纸上权利,必须变成群众手里的真金白银。欠薪耍赖,终究躲不过一记“执行重拳”。

永兴法院将继续聚焦涉民生执行案件,用足用活拘传、拘留、失信惩戒等措施,让“老赖”睡不着、拖不了、赖不掉,稳稳守住劳动者的“钱袋子”。

责编: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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