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金器是假,非法“洗钱”是真 酿溪派出所破获一起新型涉诈“洗钱”案
2026-09-11 09:50:3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姜红玉 | 作者:凌云 戴礼顺 | 点击量:528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凌云 戴礼顺)9月2日,新邵县公安局酿溪派出所依托“警企联动”反诈机制,成功破获一起涉诈洗钱案件,抓获涉案嫌疑人4名(均为重庆人),拦截涉案金器90余克,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0万元。

9月2日9时许,一名男子来到新邵县城区某黄金珠宝门店选购黄金饰品,挑选了一只30多克的黄金手镯和一枚10多克的黄金戒指,后以微信被限额为由,通过银行卡转账完成支付。下午13时许,该男子以同样的手法在县城另一家珠宝店内购买5万余元金器。男子在购买过程中,其行为引起了店员的警觉,借故拖延男子离开时间,并立即报警。

接到110指令后,酿溪派出所行动迅速,将购买金器的刘某及负责运送金器的姚某、卢某抓获。经讯问,刘某受上线的安排,来到新邵县城购买金器,然后将金器交给姚某、卢某送至邵阳北塔区付某的出租屋,再由付某交给上线。随后,民警顺藤摸瓜,在县局刑侦大队的协助下,将邵阳北塔某出租屋内犯罪嫌疑人付某一举抓获。

经核查,购买金器的10万余元资金是外省受害人遭遇电信诈骗后汇入的涉案钱款。为规避资金溯源,电诈分子将被诈骗款汇入实体金店对公账户,再安排人线下取金,从而完成赃款转移。

目前,犯罪嫌疑人付某已被新邵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负责购买、运送黄金的刘某、姚某、卢某等3人,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扩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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