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彭辉 刘乙嘉)近日,双牌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商品房逾期交房纠纷。承办法官主动走进双牌县某售楼部,组织业主杨某某、蒋某某与开发商双牌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解,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开发商于次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违约金,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杨某某、蒋某某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商以房屋承建过程中遭遇设计变更调整、新冠疫情、中高考等因素影响多次延期交房。杨某某、蒋某某认为开发商已构成违约,遂向双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研判认为双方争议焦点明确,调解基础较好。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法官将调解工作从法庭搬到小区售楼部,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调解现场,法官一方面向开发商阐明逾期交房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释明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向杨某某、蒋某某客观说明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以及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因逾期交房造成实际损失的情况,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协商。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向杨某某、蒋某某一次性支付了违约金,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法官说法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商品房买卖关系群众安居切身利益,开发商逾期交房,既损害购房者合法权益,也伤及企业自身信誉和行业健康发展。任何商业风险都不能无限制转嫁给购房者。法院依法在合理范围内支持了因疫情、规划调整导致的必要延期,但对超出部分坚决说“不”。这不仅是对个案公平的守护,更是对诚实守信市场秩序的维护。企业经营须守底线,百姓安居不容儿戏。调解让违约金第一时间兑现到当事人手中,有时比一纸判决更能体现司法的智慧。它让对抗转化为对话,让是非曲直在平等协商中归于平息,以最平和的方式实现定分止争、事了人和。
近年来,双牌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诉前。主动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群众身边,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上门调解,把调解现场搬到村委会、小区售楼部、群众家门口,用最接地气的方式解纷止争,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下一步,双牌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持续做实多元解纷、实质解纷,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的精度、温度和深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编:左爽
一审:刘文红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