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调联动化纠纷 巡回庭审暖民心——郴江法庭践行“枫桥经验”解民忧
2026-08-17 11:37:0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 | 点击量:5249         

湖南法治报 通讯员 罗琳

2025年6月2日,侯某在家做饭时突发燃气泄漏爆燃,高温气浪将其灼伤,震碎的玻璃从7楼飞溅而下,砸坏楼下两辆私家车。一桩事故,牵出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三起侵权纠纷,责任划分几度争执不下。尽管街道、派出所、司法所多次组织调解,但因法律关系复杂、各方互不退让,矛盾悬而不决长达一年。2026年5月,侯某、高某、刘某分别向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北湖区人民法院郴江法庭后,承办法官没有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敏锐捕捉到纠纷根源在于责任认定不清、信任基础薄弱,果断将调解阵地前移至事发社区。法官迅速启动“府调联动”机制,联合街道、司法所召开联席会议,全面复盘前期“堵点”,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

调解过程中,法官发挥专业优势,精准归纳争议焦点,用群众听得懂的“大白话”逐条释明法律责任;街道与司法所干部则凭借熟悉社情民意、贴近群众心理的优势,耐心疏导情绪、化解对立。在一轮轮情与法的交融中,原本因怨气而僵持的当事人逐渐敞开心扉,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赔偿义务。困扰三方一年之久的三起纠纷,在诉前画上圆满句号。

近年来,郴江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持续探索完善“府调联动”工作机制。针对邻里、物业、人身损害等常见多发纠纷,法庭因地制宜启动联动调解,将司法调解的专业权威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群众优势有机融合,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弭在萌芽。同时,法庭不断下沉司法服务资源,将巡回法庭搬进社区、乡村、企业,把庭审和调解现场设在群众家门口,通过“现场办案+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模式,在定分止争中播撒法治种子,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动自觉。

纠纷圆满化解后,当事人专程为法庭送来锦旗,那抹鲜亮的红色,映照着群众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认可,也见证了司法温情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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