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杨丽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恰逢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为推动生态环保法规直达基层、贴近群众,近日,新宁法院把宣传阵地搬到了群众最熟悉的老广场,用拉家常的方式把“大部头法典”讲成“家门口的规矩”。
老广场上的“绿色摊位”格外醒目。法院干警在县城老广场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置咨询桌,向来往买菜、遛弯的群众发放宣传小册子,册子详细解读餐饮油烟、噪声、恶臭等和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
除定点摆摊答疑外,干警们还化身“流动普法员”。老广场周边自产自销小菜的流动摊贩较多,干警手持宣传册,挨个走进菜摊开展“点对点”精准普法。干警结合法典中关于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等条款,提醒大家在售卖过程中要随手将烂叶、塑料袋等生活垃圾归入垃圾桶,以“小摊前的不随意”践行法典“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全民义务。听完干警们的普法讲解,在场农户纷纷感慨:“过去凭经验过的日子,如今都有了法定边界”。
群众提问贴近生活,法官解答务实走心。“村里的养猪场臭气熏人,法典管不管?”“我家后院那几棵树能随便砍不?”面对群众一连串的朴素发问,干警耐心释法并表示畜禽养殖产生的恶臭气体并非“乡里小事”,而是法典明确纳入污染防治的法定事项。一席话把“臭气也是污染、养殖亦有法度”讲进群众心坎。面对周边住户关心的广场舞等噪声扰民问题,干警结合法典相关条款,现场阐释“源头防控、多元共治”的治理思路,明确群众既有查阅生态环境信息的权利,也可对污染、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现场还布置“以案说典”展板,梳理了该院近年来审结的典型环境保护案例,干警们用真实小案例,讲透法律大道理,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引导群众从“知法”迈向“信法、用法”。
老广场的宣传只是起点。新宁法院将以法典施行为契机,紧扣本地“文旅兴县、生态赋能、开放创新、产业富民”发展战略,把环保普法延伸到村组、社区和企业,对涉生态环境案件坚持“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真正落到田间地头、房前屋后,以高度的责任感守牢区域生态底色,以司法力量护航辖区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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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