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雷芳 唐友武)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综治中心成功化解一桩时隔十五年的借贷合伙纠纷,在政法“五老”调解员与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合力调处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积压多年的矛盾彻底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11年5月,周某向蒋某借款5万元,约定用于办理中山至江华对开线路班牌;同年6月再次借款1.9万元,该笔款项未注明用途,双方确认为私人借款。后续因线路班牌申办事宜未能落地,蒋某要求周某全额归还两笔借款,但周某称其中的5万元钱款已在线路班牌办理过程中全部支出,不愿返还,双方就此产生激烈分歧。除此之外,蒋某对2010年8月19日九名股东签订的合伙办理线路班牌书面协议的真实性存有异议,认为协议内容和股东签名按印不实。双方矛盾就此僵持多年,其间双方多次因借款归还问题报警处理,却始终未能通过协商化解纠纷。
今年7月,县综治中心接到蒋某前来反映的事件后,为妥善化解陈年积怨,第一时间联动政法“五老”调解员与警调对接室民警进行调解。调解人员分别与两位当事人单独沟通,厘清案件全貌,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分析双方诉求,同时依托“五老”调解员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从情理、法理双重角度开展思想疏导。
经过多轮耐心劝导、释法说理,双方放下对立情绪,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方案,并于2026年7月23日签订书面调解协议:周某承诺当年九名股东签署的合伙协议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或伪造签名及手印,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除1.9万元借款返还外,周某还需另行退还2011年5月30日的5万元借款本金,两笔款项共计6.9万元,利息按照当年江华农村商业银行的借款标准计算。同时双方约定,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再就本次纠纷滋生新的矛盾,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纸调解协议,化解十载积怨。此次纠纷圆满化解,是江华县依托综治中心、发挥政法“五老”力量,高效处置基层复杂矛盾的生动缩影。下一步,县综治中心将持续坚守为民解忧初心,充分发挥多元调解机制作用,用心用情化解各类民生纠纷,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守护瑶乡基层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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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